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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行在建工地全员穿着“荧光衣”上岗制度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9-06-21
集团各职能中心及分子公司、各项目部:
为进一步完善“实名制”管理制度,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, 更好地识别施工现场建筑工人的作业情景,促进施工安全,经公司领导决定在集团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,实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、特殊工种、项目管理人员全员穿着“荧光衣”上岗制度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2019 年 6 月 30 日以前,凡在集团公司在建项目办理入职的建筑工人、特殊工种、项目管理人员,由所在项目部免费为每人配置一件“荧光衣”并要求穿着上岗。
二、集团在建项目将本项目需领取“荧光衣”的人员统计造册, 统一提交至安全环保中心吴卿处,并派人至斗门基地领取。
三、荧光衣着装要求:现场作业人员穿着“黄色荧光衣”上岗, 特殊工种穿着“蓝色荧光衣”上岗,管理人员穿着“橘红色荧光衣” 上岗。由于穿着时间长,出现残旧、破损等情况需及时更换、补充。
四、从 2019 年 7 月 1 日开始,集团安全环保中心监督检查各项目穿戴情况。如发现有未穿着“荧光衣”上岗作业的,责令限期改正, 并在综合检查时按不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行为进行扣分。
特此通知。
澳门新莆京app9817集团有限公司
2019 年 6 月 21 日